为了激励公司在校集中学习自考助学班员工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员工表彰奖励办法,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执行老员工守则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,评选期间未受到公司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。
(二)自觉履行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中规定的各项义务,无不良诚信记录,按时缴纳学杂费。
(三)按时上课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评选期间无补考或重修。
以班为单位,在达到标准的参评员工中按学期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,在规定比例内择优确定获奖员工及等级。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分别为:
1.甲等学业奖学金:通过公司按照教学进度安排的统考、校考,统考平均成绩75分以上,在班级员工人数的2%以内评定;
2.乙等学业奖学金:通过公司按照教学进度安排的统考、校考,统考平均成绩70分以上,在班级员工人数的3%以内评定;
3、丙等学业奖学金:通过公司按照教学进度安排的统考、校考,统考平均成绩65分以上,在班级员工人数的4%以内评定。
员工个人或班(团)集体根据优秀学业奖的评选条件和选拔方式,由申请员工本人填写“继续(网络)教育公司‘优秀学业奖’申请表”并附考籍表(如有转免考科目,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如证书等),一并交到班主任老师处。
1.由各班(团)集体负责初步评审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员工工作部审核。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,对员工工作部审核通过的进行综合评审,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确定获奖名单。
2.员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可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实名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;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,经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作出维持或变更答复。
3.公司颁发奖励证书,奖金发到员工本人已经在公司学工系统完成采集信息的农行卡上。